胡勇因无证砍伐树木而落入法网,终被判定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并接受以保护树木的形式来偿还劳务罚金的独特判决。
胡勇的抓捕源于一次无证伐木事件,他辩称自己仅仅是帮朋友运送木材,并声称是被廖强军误导而踏上这条不归路的。审判过程中,村里不少人站出来支持胡勇,观众席上的声援也让审判室内充满了紧张的气氛。面对证据不足,罗远等审判人员决定暂缓审理,给予双方更多时间准备充分的证据。就在这时,苏卓接到了廖春花的电话,得知了一些关键信息。
带着这份重要的资料,苏卓急匆匆地赶往七星县法院,揭示了廖强军曾试图申请伐木许可证却因采伐额度有限而未能成功的事实。尽管如此,廖强军为了私利,仍然和树苗商签订了合同。案情明朗化后,罗远召集众人商议,考虑到胡勇家庭的实际困难,耿念提出或许可以对他施以宽大处理。
然而,林海岚坚持法律的严肃性,认为不应因同情而减轻处罚。经过激烈的讨论,罗远和林海岚最终达成共识,决定让胡勇在其他地方进行补植,并在此基础上提供一段时间的义务劳动,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
虽然胡勇因被廖强军的欺骗而引起人们的同情,但他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是不争的事实。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此次判决不仅是对胡勇的惩罚和教育,也向社会大众发出了保护环境、珍惜自然资源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