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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兴。张一直营造的是谦虚努力善良的人设。但一个半夜三更在酒店练舞扰民的人我看不出他有多善良,相反一个不顾酒店其他客人权益只在乎自己方便的人多少有些缺少社会公德意识,善良本身应该包含为他人着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你的努力打扰了别人的休息损害了别人的权益(住酒店的客人有享受安静休息的权益),那么这种努力是否值得提倡呢?曾被张艺兴的酒店歌舞打扰到的诸多艺人(好几个,可以上网搜一下),他们还能投诉甚至报警。而被打扰到的普通客人就只能自认倒霉了(也许有投诉的,我们不知道而已)。正常人住公寓还都会注意楼上楼下的影响,一个公众人物更应该注重这些基本道德。下面是引用某篇报道的内容:“曾经在片场拍戏时,同一个剧组的演员于和伟也曾经被张艺兴的“努力”狠狠打扰过。在结束拍摄后的半夜,张艺兴在自己房间里大声放音乐,发出“咚咚”的声音,让住在不远处的于和伟完全没有办法休息。而于和伟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投诉提醒之后,张艺兴依然没有将噪声的音量减少。最后,一直到深夜凌晨四点,实在没有办法的于和伟不得不报警处理,张艺兴在得知自己被举报了才停下扰民行为。在后来的采访中,张艺兴自己也提到了这件事,但他丝毫没有反省认错的态度,完全没察觉到深夜大声放音乐是非常打扰邻居的行为。在采访中,张艺兴反而质疑被打扰的人的投诉行为,他觉得完全不至于,却不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一下,结束一天疲惫的拍戏,深夜还要被打扰不能休息是种什么感受。”